又一个认识的地产广告文案离职了。用他朋友圈的话说,广告人的热血,死于种种“世家尊荣”、“层峰人士”、“峰境大宅”的形容词大会里。总结下来,就是一堆人变着法儿不说人话,刷存在感。
一个乡镇项目,售楼处呆一会,就知道进来的都是乡里乡亲的,不是隔壁五金店的老王,就是早市上卖菜的李大婶,存了几年辛苦钱准备给儿子买婚房,但是该售楼处围墙上堂而皇之写的“独拒世界、沉寂奢华”、“峰尚人生所见略同”。文案们和甲方煞有介事的开会,装模做样的探讨主标、SLOGAN、定位语,是用“加冕全城”好呢,还是用“问鼎全城”更霸气、更有腔调。两句三天得,一吟双泪流,皆大欢喜。一篇文案关键词全是社会名流、董事长官邸,或者世家大宅。是豪宅更是嚎宅,完全不知所云!
这些“只有传,没有播”的废话,污染了词语、带坏了小朋友,更造成极大浪费。
因为害怕别人说他没文化、没品味,使劲造词,自我标榜。一个钓鱼的,不关心鱼却拼命展示他的鱼钩,认真得把自己感动了。
传播是一种口语现象,广告要用口语,不要用书面语,要说人话。
而广告从业人员,包括甲乙双方,都不愿意使用口语,因为他们担心这样显得自己没文化。但他们使用的也不是书面语,而是一种独特的“广告话”,这种话,人们口语交流中不会使用,书上也没有,只在广告标题和文案中出现,是一种拒绝口语沟通,也拒绝书面沟通的独特的“非沟通语言”,这就是“画鬼容易,画犬马难”,他们没有本事画犬马,只能画鬼。
谁要是画出犬马来,他们就异口同声说:“没文化!” ,这是在说他们自己。
所谓高雅,是不常见,是一种理解的门槛,而这二者,正是营销传播要绝对避免的。
营销传播所使用的,必须是全社会的集体记忆和文化契约,必须是贩夫走卒也能熟识的符号,那就是超级符号,是人类集体记忆和文化契约中最成熟的果实,我们摘取她,拼装成品牌的果盘,推送给消费者。但是,有的人会乐意扮演评论者,他们睁大空洞的眼睛,去评判那作品是否高雅,这是一种地命海心的穷人思维,和街谈巷议评论国际政治没什么两样,越是自己不懂的东西,越有发表意见的热情。
真正的高雅,是你的生活方式,你读的书,是你的思想,你的修养,是你自己的事。评价别人是否高雅,正是低俗的表现。
那么怎么做创意?如何做品牌?
关键是抓住一个“俗”字,风俗、民俗、习俗。要抓住这个“俗”字,就要运用人类文化契约的最大公约数,不可追新逐异,一定是在文化母体中寻找最普遍的共识和共情。
品牌的最高境界,就是成为人类的风俗,伏尔泰写世界史,命名为《风俗论》。
品牌成为风俗,就活进了人类历史。